时间:2020/11/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江达县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

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合法经营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安全、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昌都市联合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精神,现就江达县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指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二、凡在我县境内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和用于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条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逾期未主动退出的,将依法给予严厉查处。

三、整治重点:

1、全面清理和依法重点打击利用私家车、面包车、公务车、宾馆接送车、客货两用车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客运线路标志牌、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伪造相关证件、证照的各类社会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

2、依法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占客源的黑恶势力和“黑车”团伙,以及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牵头人和组织者;

3、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幕后“保护伞”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客运经营的工作人员;

4、依法重点查处以接亲送友、自驾游、商务接待、宾馆接送、租赁经营等为幌子非法从事或变相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

5、依法重点查处利用网络平台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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