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期,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2、信访人如有信访诉求,建议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映,法院会及时分流处理并进行反馈。

3、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请您配合。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法院原定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适当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4、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如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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