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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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文娥,笔名紫竹,湖北松滋人。系湖北荆州市作协会员。教师,散文作家。作品散见各地报刊,多篇文章获奖。前言:生活在刘家场这个小镇快三十年了,小镇的山山水水我都用脚去丈量过,小镇的一草一木我都已熟悉,小镇的点点滴滴都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小镇于我,已经不是他乡,早已是家乡了。小镇上的人们,已经是乡亲,听惯了这乡音,三十年了,我真的该记下点什么了。

裁一片布衣

——小镇人物(之一)

决定提笔写小镇人物的时候,第一个浮现在我脑海里的人居然是他,那个寡言的裁缝郑师傅。他生得文弱,加上长年不怎么晒太阳,给我的感觉是有点像个书生,比我的同事那群男老师们更像。

女孩子天生爱美衣,我也不例外。九十年代初,我还在小镇幼儿园工作,同事们跟我一样年轻,她们都刚从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分来这里,大都在二十岁左右,一个个女孩子天生丽姿,身材婀娜多姿,打扮时尚。一群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加上几百个天真烂漫的孩子,生活在这里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花丛中,满满的都是幸福。那时的刘家场是买不到一件像样的衣服的,爱美的女孩子总是会有办法,要么周末时三五成群去到当时的县城大肆采购,要么在刘家场那仅有的几家服装店里预订好,等人家去汉正街进货时捎上一两件。

偶尔还会有一两个店家不知从哪进来一些国外的旧货大衣或裙子,那时,质地良好、剪裁得体的旧货衣服,和这群美女简直是绝配,旧衣焕新颜。这些衣服跟那些价格高、质量差的新衣服比起来,自然是很吸引这群爱美但又囊中羞涩的女孩子们。我也曾凑热闹买过几件旧货大衣,大衣其实并不旧,成色也好,一穿又是几年,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些衣服仍然不逊于国内的某些品牌衣服。那时候,咱们都以买到称心如意的旧衣而自豪。当时在园的好些孩子医院,女孩子们买到旧衣后,都会请这些家长帮忙,医院消毒一个晚上,放置两天后便可放心穿了。

小镇终究只是小镇,它怎么也满足不了女孩子们那种强烈的穿新衣的欲望。大家又开始买毛线编织各种好看的毛衣,当时很流行毛海马,我们用它织围巾,织毛衣。因为马海毛线上有很长的绒线,所以要用很粗的毛衣针,大约筷子粗的毛衣针我们管它叫棒针。织一件马海毛线的毛衣,先要选好毛线,那时小镇上卖毛线的还有几家,我们都是老熟人了。从买线到织成成品,一般一个星期即可大功告成。青春永远都是靓丽的,无论什么颜色的毛海毛衣穿在女孩子们身上,都是那么养眼。

我们夏季穿的衣服,还有孩子们的演出服,是很难在小镇买到心仪的。

为了美,女孩子们最能发挥聪明才智了,不知是谁第一个吃了螃蟹,做了一套裙装,在小小的幼儿园里秀了一把,于是,所有的女孩子都知道了小镇子里有一个会按顾客意愿做衣服的裁缝师傅,他就是郑师傅。放下了怀疑,我直奔北街卖布的店子,说是店子,其实就是一长溜棚子中的一个。忘了究竟是在哪家买的,因为后来经常买布,跟其中的几家老板都很熟了,有的年龄相仿的还成了朋友,总之,我买到了心仪的布。记得买到的是零头布,剩下的大概就几米的样子。那时的布这是我从来不敢涉足的一种颜色:大红,色泽纯正,红得纯正而不耀眼,光泽度很好,如果做舞台服装或许效果也会很好。面料有一定厚度,有夏装布的柔软,又捎带有一点点挺刮,这布,是我一眼就相中的,我差不多一下子就爱上了它,脑子里灵光一现,马上想到了做什么样式。

从小,我就是一个敏感而脆弱,自尊又自卑的女孩子,青春年少的多愁善感让我更加孤独,将自己束缚在小小的一隅,不张扬,永远裹在灰暗的衣服里,让青春悄悄地一日日流走。直到有一天,一个学美术的朋友将一本《上海服饰》带到我们寝室,绚丽多彩的服饰、

美丽纯情的文字让我震撼而沉醉,原来女孩子的世界还可以那样美丽。

《上海服饰》就像一股清新的风拂开了我的心门,也唤醒了我心中蛰伏的对美的渴望与追求。

那时候,好几个女孩子都喜欢上了这本杂志,我也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上海服饰》,就像我当年痴迷于《散文选刊》和《诗刊》一样。我找到现在读者书店的老板,当时他还在街头摆书摊,我是他的常客,一整套《张爱玲文集》就是请他帮我从汉口进回来的。我央求他帮忙订一下这本杂志,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以后多年,我一本不落地买下了每一期《上海服饰》,并由此带动了这本杂志在刘家场的热销。人在小镇,心却可以放飞,那种感觉很好。看得多了,了解了外面很多时尚的东西,也知道了色彩搭配,知道了扬长避短,懂得了哪些东西适合自己。虽然我没有学美术,不会画画,但我自己琢磨着开始画一些心仪的衣服。同伴中有一位穿着我设计的衣服获得当年的“金松小姐”冠军,她回报我的是一件纯白的毛衣。

在这群美女中,我是内敛的,不动声色的。也许是压抑得太久,喷发的时候就会更激烈,我开始提笔用文字表述自己了,一篇美丽的文字《雨季不再来》诞生了。因为喜欢《上海服饰》这本图文并茂的杂志,也爱上了里面唯美的文字,我试着给这本杂志投出了这篇文字,没有回音,如石沉大海。最初的期盼和等待过去了,时间已经让我忘却了这份美丽时光。两年后的春天里,我收到《上海服饰》的副主编的来信,“不知怎么直到今天,才在无意中看到你在96年4月12日发出的信,里面有一篇非常漂亮的文字,名字叫‘雨季不再来’。想想已是两年前的事了,不知那篇文字你是否已另作他用?更不知我的这封迟到了两年的信,你还会收到否?只想告诉你,关于‘雨季不再来’我已打算发在《上海服饰》98年第四期上,还希望你能再将一些漂亮的文字寄给我们。”接下来的第五期上又有了我的《为你做嫁衣》,这些文字在当年是那样毫无保留地诠释了我美丽的心情。

我跟卖布的店主讲明要做一件上衣,短袖,长款,无领,她很快就给我扯好了一块布料。这是我不敢尝试的一种颜色,我所有的衣服实在找不出一件与之相配的。杂志上这件衣服是配短裤的,我明白那不适合自己,于是我想到了那种及地的长裤裙。谢天谢地,老板帮我找到了同样的一点零头黑布。

揣着红黑两色的布,我穿过烟草公司旁边的人行小桥,直奔小桥另一头的郑师傅裁缝铺,隐约记得那时其实就是一个搭在人家屋檐下的小摊子。没有热情的寒喧,没有一句废话,郑师傅的风格让我有点意外。我只好主动说明来意,可是郑师傅说:“没有现成的样子,我怕做不好。”我连忙说:“我可以画!”用郑师傅给我提供的一张旧旧的纸和铅笔头,我很快画好了图。郑师傅看了,仍然谦虚地说:“我试试!”

郑师傅比我们年长,当年约摸三十好几的样子,白净斯文,不苟言笑,想与他交流的话,只有主动出击了。交谈中,知道了他是王家桥人,家境应该不算好,书也读得不太多,所以学了一门手艺。过去的艺人都是吃百家饭的,被人请到家中做工,依雇主的家境而定,日子可长可短,长的十天半月,短的一两天。记得我小时候,每每到了年底,爷爷就会去请一家姓吴的裁缝,说好了日子,前一天就去吴师傅前先的雇主家,挑回一担缝纫工具,第二天一早,吴师傅就会带着他儿子,早早地来到我家,量、裁、剪、缝,一件件合体的新衣服诞生了,过年时就会有新衣服穿,然后蹦着跳着去走家家(外婆)。应该说文弱的郑师傅股子里还是有一股闯劲的,因为他做工的时代已经不同于吴师傅时代,各式成衣的销售开始打破他们的铁饭碗,郑师傅勇敢地迈出了一步,走到刘家场集镇,开始了个体经营,开始主动把自己推向市场。

我画的图显然不够专业,图上还有好几处文字的补充,加上语言的说明,聪明的郑师傅弄明白了我的意图。他把我的设计切换成自己的模式之后,又在旧报纸上绘成自己能明白的图。以后每次去郑师傅那里做衣服,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郑师傅的小棚子里挂满了各种裁剪成衣服样式的旧报纸,还有旧报纸剪裁的各种样式的衣领。那时的扣子是很难买的,我提议就用做上衣剩下的小块布做包扣,尽管这是个费工费时的活,郑师傅还是应允了。商定好取衣服的时间后,我走了,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忐忑。

拿到衣服时,我在心里给郑师傅打了满分。

于是,我生命中第一套自己设计的衣服诞生了。当我穿上衣服的一刹那,镜中的自己竟突然亮丽起来,V字形的领子从视觉上拉长了我的圆脸,恰到好处的收腰,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手工包扣,飘逸的黑色大裤裙,原来红与黑还可以在我身上搭配出这样的效果,我的心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同伴们惊呼着,惊叹着我居然会自己设计衣服,以至于走到街上有很多人问我衣服在哪里买的。我笑笑:“自己做的!”有一些不肯罢休的人硬是央我带她们去做,我摇头了,我不愿意跟别人穿同样的衣服,因为在我心中美丽是不可重复的。可是后来,大约一年后,我仍然还是在郑师傅店里看到了这件上衣的同款,心里有些怨怪地问郑师傅,为什么不经我的同意就给别人做了一件同样的衣服,郑师傅憨厚地笑了:人家看到你穿了这身衣服,到处打听在哪买的?最后找到我这儿,求我了。人家布都买来了,逼着我做的,我只好跟她做了,只是比你的要短。我明白了,人家下面配的短裤,好个聪明的郑师傅!况且别人的布料也跟我的不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岂有怪人之理?

天有不测之风云,有一次放假,我们寝室的后墙被挖了一个大洞,小偷光顾了我们的窝,我的衣服有很多被偷了,其中就有这一套,记得我发现后是真正地急哭了,因为我太舍不得这身衣服!所幸的是,我在先前买布的地方找到了剩下的零布,它们几乎没被别人欣赏过,所以才得以幸存,静静地等待着喜欢它们的人,直到我再次找到它们,赋予它们最美丽的生命。生活在小镇的人,远离了尘世的喧嚣,时间一长,是很容易被同化的,免不了沾染一些世俗之气,除非你是个小众的人,保有自己的初心,独自寂寞地开。我再次找郑师傅做了一身同样的衣服,我对这身衣服的喜爱由此可见一斑。

从此,我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自己设计衣服,郑师傅总是能帮我恰到好处地圆满我的梦!

第二次做衣服,我一共做了三件。我买到了一大块浅绿的布料,那是一种介于浅绿与浅蓝之间的颜色,是看了挺让人安静的颜色,上面缀着星星点点似豌豆一样的小圆圈。料子应该是极好的雪纺,手感极好。一条花的长裤裙,两件长袖上衣。两件上衣中,一件是花的,另一件是纯白的,只是领口和袖口都做成了花色,所有的钮扣都是用花布做的包扣。三件衣服,可以搭成两套不同风格的衣服。郑师傅用他的匠心换来我无比的开心!

我一次次穿梭在各个布店之间,一点点寻觅自己心仪的布料,一次次走进郑师傅的小店,一次次制造着独一无二的美丽。因为有了郑师傅,前后多年,我没再买过衣服。

因为一次次的检验,我们对郑师傅的手工已特别放心,接着,我们开始找他做演出服。郑师傅第一次做演出服,是给丹李和十几个孩子做的,她跟我教同一个班,至今我都认为她是那种五官和气质都很出众的女孩子。丹李带着一群小女孩表演一个舞蹈节目《孔雀妈妈和她的孩子们》,孩子们的纯白连衣裙做工不难,郑师傅做得很顺手,做完后我们直接在上面用双面胶粘上剪好的绿色的电光纸亮片即可。丹李的裙子可不那么好做了,无袖的长款白连衣裙,摆很大,足有三米多,因为丹李的舞蹈动作幅度较大,做小了功作根本无法施展。足不出户的郑师傅根本没见过这样的裙子,更别说做了。仅凭丹李的描述,郑师傅想象出了裙子的样子。裙子用料太多,加上只能作为舞蹈装,所以刚参加工作手头并不宽裕的丹李只能选择那种质量稍好价格又相对便宜的布料。而这种长裙就跟现在的婚纱一样,恰恰需要质量好的布料,裁剪和做工都很考验师傅的手工。

郑师傅那门板宽的工作台也根本搁不下这件衣服,他只好在地面铺上纸板,或蹲或跪着进行操作。九十年代初,别说空调,就连电扇也并不多,郑师傅窝在小小的棚子里,忍受着酷热,一个人加班加点,思量,比划,裁剪,缝制,一件大大的纱裙完工了,这长裙宛如一件华美的婚纱,挂在郑师傅的小店里,郑师傅打量了很久,拿着剪刀,细细地寻找线头,剪完最后一个线头,像送一个将嫁的女儿一样。直到我们去取,郑师傅才舍得叠好,交到我们手上,我们抬着纱裙回到寝室,将纱裙摊放在床上,连夜将剪好的孔雀羽毛上的亮片贴在长裙上,一件真正的舞衣完成了!她被悬挂在寝室最显眼的地方,骄傲地装点了整个房间,一如高贵的孔雀公主,让人不忍去触摸。

丹李完美的编排,还有精湛的舞技,孩子们天真烂漫的表演,加上最美的华服,舞蹈《孔雀妈妈和她的孩子们》震撼了观众的心灵,征服了所有的观众。

间或我找其他的裁缝做过一两次衣服,做工粗糙估且不论,单是衣服做走样就让我无话可说,从此,郑师傅成了我的不二选择。

后来,我去了番号的电厂子弟学校。这所学校藏在山谷里,紧邻洛溪河,规模不大,最辉煌的时候竟然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完全学校,我去的时候,那里仍然保留了小学和初中,只是每个班级的人数并不多,我所教的班级只有十七个孩子,而且是个顶个的聪明。电厂的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子弟学校的老师也是如此,大多都是分来的早期师范生或大学生,素质显然是很高的,所以各种人才齐聚一堂。这里有民间剪纸专家,有全国优秀少儿游泳教练,有国内知名的摄影师,有业余从事文字写作而声名远扬的作家……至于在文艺表演方面较为专业的人才,则更是多了。每当厂里有庆祝活动时,都会有一台精彩纷呈的文艺表演,水准之高,可以与省级活动媲美。可以说山沟沟里的电厂,就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像一朵开在山谷里的山茶,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味。因为经济活,领导重视,群众愿意参与,哪怕辛苦月久,人们都会乐此不疲。选节目,定人员,编排,训练,没有一个人喊苦。松滋,沙市,武汉,来回奔波,一件件挑选演出服,买不到的就请人做,大家不叫累。长此以往,整个电厂积攒下来的演出服,数量之可观,令人叹服。刘家场乃至松滋的很多单位都知道,要想借演出服,去错不了。

记得我排练的第一个节目就是全班十七个孩子一起参加的,全班只有三个女孩,不得已我只好从另一个年级借了一个女孩,凑成了一组四个女孩子参与表演。衣服买不到了,我只好考虑请人做了,因为有郑师傅,心里也有底气。找学校领导商议后,我打开了学校的仓库,满屋子的道具和衣服着实震撼了我,它们小山一样堆积着,让我大开了眼界。因为常年没有打开通风,满屋子里充斥着脂粉味、汗味和霉味混合的味道,我连忙打开了窗子通风。等味道散尽了,我开始在屋子里寻找。我看到了一大摞白色的练功服,看上去有几十件的样子。只不过这些衣服看上去都像是成人的服装,也许是学校以前的高中和初中的学生穿过的,曾经在舞台上光鲜亮丽的衣服,没想到搁置在这里,这一放,就是好多年不见天日。一年级的孩子们穿显然是大了,但是我知道,我可以利用这些衣服去给孩子们改做演出服呀。

再一次去找郑师傅时,他已经搬家到老街的一套私房里,那是一套两层的小楼。这些年郑师傅凭着自己精湛的手艺和良好的口碑,已经攒下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也买下了属于自己的那套房子。房子就在老街的巷子里,一般人还真的挺难找到这个地方的。郑师傅把他的工作室设在了第三层的阁楼里。

郑师傅接下了这十八套演出服的任务,时间有些紧,他只好加班加点工作了。这一次我没有画图,只是口述了一下衣服的样式。多年的合作,我想要做的东西,郑师傅明白的很,我也放心的很。郑师傅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如约拿到了这十八套衣服。以后,每当班上要做演出服的时候,我都是找郑师傅做的。最难做的,当是有一年的彝族服装。但是,郑师傅仍然给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记忆中,郑师傅鲜少收徒弟,活再多,他都是亲力亲为。想想从事手工行业的人们,哪一个师傅不是收一大群徒弟,师傅只负责指点指点,便赚得盆满钵满。

后来,郑师傅离开了刘家场,据说是去外地服装厂做工了。因为年轻力壮的人都外出打工,刘家场的人越来越少,加上卖衣服的店子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很少有人再去找裁缝师傅做衣服。郑师靠做工已经养不活一家人,他只好去外地打工,而像他这样手艺精湛的师傅,在外面应该是能够赚得到钱的。只是,后来每一年儿童节排节目,我只能去街上的服装店一家一家看样式,找人预订。每一次订的衣服都不太尽如人意,要么质量太差,要么,样式不是我想要的,根本达不到应有的舞台效果。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特别特别的怀念郑师傅。如果有郑师傅在,那该多好啊!原来,习惯了,也就成了一种依赖。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没有再见到他。不知他在外是否一切都好?但我确信,他会一切都好,只因为他伴我走过了青春,点亮了我的青春。在我心中他是一位真正的匠人,他用匠心温暖了人心。

现在很多的奢侈品牌,一件物品就动辄几百万,甚至是几千万,它们为什么这么贵呢?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拥有最让人敬佩的一针一线手工制作的工匠情怀。

日本匠人秋山利辉的核心理念是:一流的匠人,人品比技术重要。而百度百科“匠人精神”的词条,正是引用了秋山利辉的理解。他从27岁开始,创办“秋山木工”,采用日本逐渐绝迹的“学徒制”,用8年时间来培养“一流的匠人”,四十四年不过才培养了50多个“匠人”。秋山利辉说,他要培养的不是“能干的工匠”而是“有修为、素养高的工匠”,懂得关爱别人、尊重别人、替别人着想的工匠。有了这种人性的东西,就会进入高峰,如果只是技能上突破的话,没有德行,就会有局限。真正顶尖的人、大师级的人,都是“德”在前面。如果你有精神,就会走的很远、很高。

欧洲的德国在学生十一岁起开始普职分流,让一部分学生接受职业启蒙教育,以后还有多次分流,德国跟日本一样,将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德国制造”成为了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当今时代呼唤着这种匠人精神,当前,中国教育模式变革,普职分流,入学人数各占一半。我们有理由相信像郑师傅这样的匠人,一定会迎来属于他们的春天。

感谢郑师傅用他的巧手,为我的青春裁出一片最美的布衣。感恩刘家场三十年,让我的过往里有了最暖心的记忆。

种一地希望

——小镇人物(之二)

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总会烙上那个地方的印记,想抹去都很难。我想这辈子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了她,那个姓揭的大婶,因为我对刘家场关于吃的记忆,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她。

因为爱烹饪,爱在厨房鼓捣,所以菜市场是我光顾最多的地方。我以为一个地方最接地气的,菜市场是当之无愧的。

她的地摊儿总是摆在菜场的最里面,长廊的尽头,堆得像小山似的地瓜,一边还间或散放着几个长圆形的老南瓜,几十个鲜嫩的玉米棒,有时还堆着一堆正宗的南风咸菜,或者各类干菜,她并不叫卖,因为她不需要叫卖,她的东西总是卖得最快。梁实秋说:“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地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一年里,她卖的最好、最有名的东西有两样:地瓜和梨瓜。

在刘家场,秋天里最好吃的东西莫过于地瓜了。秋天天气干燥,人总是容易上火,刘家场人败火有几种食材,鱼腥草,葛根粉,还有地瓜。鱼腥草又名折耳根,多长在河沟边,喜水,有一股较为浓烈的腥味,除了老人家,年轻人或小孩不大愿意服用。葛藤大多长在山野边,因为败火有特效,所以采挖者众多,导致一般人很难再看到它的身影,因此葛根加工成的葛粉粑粑价格不菲,且难以买到正宗的,一般市面上买到的大抵加了土豆粉之类的东西。近些年,位于湘鄂两省交界的卸甲坪土家族乡,好像又开发了一种以葛根粉为原料的饮料。真正的葛根就更难见到了。

只有地瓜,在刘家场算是稀松平常之物了。百度了一下,地瓜又叫沙葛、凉薯、番葛、葛薯,这些名字远比地瓜之名好听,可刘家场人都只知道地瓜这个名儿,也只叫这个名儿。地瓜脆嫩多汁,富含糖分和蛋白质,还含丰富的维生素C,我们一般生食,败火清热效果绝不亚于鱼腥草和葛根粉。当然地瓜也可熟食,有人喜欢炒了当菜吃,总之很好吃。刘家场地区地瓜因种植面积大,价格相对又亲民太多,所以成为人们的首选。

刘家场最正宗、味道最好的地瓜在龙潭桥,龙潭桥这个地名曾经有一段时间,顺应时代潮流更名叫红旗,就比如我的家乡杨家溶一度也叫过团结,周围几个村子叫胜利、福民、乐园什么的,所以人们提到地瓜,总是口称红旗地瓜。还是喜欢龙潭桥这个最古老的地名,相传有一些很有意思的传说。因为我的小姨就住在那儿,所以我对龙潭桥还是较为熟悉。龙潭桥依着山,傍着洛溪河,境内多有泉水。同事中有位姐姐就嫁到龙潭桥小学附近,二十多年前我们曾多次叨扰她家,一则因了她婆婆厨艺了得,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让人垂涎欲滴,对于常年在学校食堂度日的我们极具诱惑力。他们一家人的热情款待,更让我们有一种回家的感觉。二则因了她家屋后那一眼常年奔涌不息的泉水,因为泉水不小,形成一条小沟,从她家屋后流到屋旁,一路奔向洛溪河。那一眼泉水着实让人喜欢的很,每次到姐姐家,我们这群年轻的女孩子都愿意去泉水边洗洗手,品茗一下这人间甘露,相互趁对方不备,浇点泉水,找点乐趣。长久驻足泉边,不忍离去。

那个地方的土质很特别,那土是并不同于我们这一带的黄土,是暗红色的。不是粘土,有点沙土的感觉,特别适合地瓜生长。因为土质不粘,地瓜成熟后,挖地瓜只需轻轻一刨,然后很轻松就拎起来一串地瓜,这地瓜干净得很,几乎不粘多少泥土,这土仿佛是为种地瓜而生。第一次吃到地瓜是在小姨家,因为小姨家屋后就是小山丘,有一大片山坡地,地里正是那种红色的土,种出来的地瓜,特别清甜,咬起来很脆,几乎感觉不到有什么渣,水分很足,入口即化。

每到秋季,你若转到菜市场去,那里总是摆满一担又一担地瓜,地瓜白白净净的,很是抢眼。懂行的都会问:“这是哪里的地瓜?”卖地瓜的总是一年自豪,答:“红旗的呀!”老逛菜市场的人更有意思,她们根本不用问,总是径直走到自己熟悉的卖主前,时间长了,卖地瓜的人住哪一块,是不是真住龙潭桥,她们心里明白得很。

前几年,我在市里买的房子装修好后,一家人每周都会来新江口过周末。这边卖地瓜的并不多,恋旧的我也不敢轻易去买。有一次,我在新家附近的一家水果店买水果,竟然发现店子里就有卖地瓜的,便忍不住问了一声:“这是哪里的地瓜?好吃吗?”没想到店主竟然脱口而出:“红旗地瓜嘛!”我这时仿佛才明白,红旗地瓜原来真的是声名远扬了!没曾想红旗地瓜还上了松滋电视,真真正正成了松滋知名品牌。记得电视里还采访了有一户人家,这家的女主人是个种地瓜的能手,靠种地瓜培养了两个大学生。这女主人被电视台采访时,满脸都是自豪。仔细想想,很久之前我也找这个人买过地瓜呢!

红旗地瓜的确好吃,但是,吃了揭婶种的地瓜以后,你才会知道,真正好吃的地瓜,原来比红旗地瓜还要好。从此以后,很多人,特别是我,基本上不再买别家的地瓜了。记不清是哪一年开始,我找揭婶买了地瓜。我最初知道菜市场有揭婶这样一个人,是因为我一位同事的推荐,我和同事胡老师都住在贺炳炎中学,胡老师告诉我,学校有个女老师的嫂子,也就是揭婶,她种的梨瓜很好吃。梨瓜别名甜瓜、香瓜、香橼瓜、佛手瓜,我买了两个,尝了一下鲜,味道真的很特别,揭婶的梨瓜可以用“脆、甜、香”三个字概括。第一次吃揭婶种的梨瓜,让我不由得想起小时候吃大舅妈种的梨瓜,那味道太相似,就是令人一吃便难忘的感觉。

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去外婆家,因为大舅妈总能弄出一些好吃的东西。大舅妈是从小就被抱到外婆家的养女,长大后跟小她一点的大舅成亲了。大舅妈跟我母亲亲如姐妹,对我们这些侄子侄女们也是格外好。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大舅妈似乎会变戏法,去她家玩,她总爱极神秘地把我牵进她的卧室里,然后让我把手摊开,于是我的手上总会多了些解馋的东西。有时是一把蚕豆,有时是一捧苕米子,甚至有时还会有最稀罕的葵瓜籽。在小小的我心中,大舅妈真是让我崇拜,又让我幸福的人。外婆家就住在洛溪河边一个高高的台子上,因为台子里住的多是兰姓人,故名兰家台。大舅妈家的旱田紧临洛溪河,勤劳的她甚至在高高的河岸上也见缝插针开出了一些旱地。暑假里,最美妙的去处莫过于大舅妈家。夕阳西下的时候,大舅妈会带着我绕过门前那口池塘,彼时太阳给池塘镀上了金色,走过曲曲弯弯的田埂,来到她那漾着甜蜜的菜地里。她会种纱籽梗(一种甜高梁),会种烧瓜,烧瓜不太甜,但汁水丰盈,炎夏时节,解渴得很。她还会种梨瓜,她种的梨瓜甜得很。

揭婶专门以种地为生,她的梨瓜甜,秘诀就在于施的都是农家肥。揭婶卖东西很有意思,它不像一般卖菜的人,她卖的东西,最主要的就只有两样,一样就是梨瓜;一样,是地瓜。因为买梨瓜,我这才知道了原来她也卖地瓜,而在我的印象里无论哪里的地瓜是不能跟红旗地瓜相提并论的。她家住在汪家冲,那个地方离刘家场有点远,跟龙潭桥也离得远。我从来不知道,除了龙潭桥以外的地方,还会有其他地方可以种出这么好吃的地瓜。揭婶的地瓜皮更薄,汁水更多,地瓜去皮更容易,只需轻轻一撕,地瓜皮和肉就分得清清楚楚了。我一般买她的梨瓜和地瓜,要么五斤,要么十斤的买。菜场没有搬迁之前,在老菜场那边的时候,因为买的多,有时候我提不动,她只要生意不忙,还会帮我送一程。别看她六十多了,走起路来可一点也不输年轻人。她帮我提着梨瓜或地瓜,边走边聊,就像自家亲人一般。

我和她熟悉起来之后,才知道原来她和我居然是一个村里的人,而且她和我爸爸还是同学。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所以,无形之中,我俩之间变得亲近起来。每一次买东西时,揭婶总不忘多给我送一点,钱也算得便宜。不知为什么,我就是那样的信任她。找她买东西,我从来不用自己挑,就只需跟她说一声,我需要什么样的东西,需要多少,她就会一一帮我挑好。她完全按照我的要求来做,我也不用看秤。每一次能够找她买东西,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她说话干脆果断,从不藏着掖着。在一群斤斤计较的菜农当中,她似乎有点格格不入。她卖的地瓜上总是留着一截藤蔓,称完秤后,她会手脚麻利地将地瓜辫起来。如果买家没有特殊要求,基本上无需用到塑料袋。无论多少买的多或少,揭婶编起来的地瓜串既结实又环保,还方便。

揭婶永远都是一个人在那里卖东西,我甚至没有看到过她的老公,也没有看到过她的孩子。她每天卖掉的东西都有几百斤,从十几里外运到镇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原来每一次她的老公都负责把她送到菜场,然后回去下地劳动,留下她一个人在这里卖。有时实在饿了,她会去买一碗面条或一个烧饼充饥。大约一点多钟或者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东西卖得差不多了,老公就会来接她。回家后,她又要去地里劳作,一刻也不得闲。她的生意大多是固定的老顾客,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找她。大家宁愿多出一点钱,也会来找她买。我每一次去菜场,第一时间就会去那个固定的点找她。如果哪一天没有看到他,我会觉得特别的失望。周围的小贩们,总会大声招徕:来买一点点吧!可是我这个人的口味很刁,不喜欢吃的总不爱勉强自己。但是,偶尔也会买一点,只不过一两斤而已。我总是很固执地等待着她。

自从我在新江口的家装修好以后,很多个周末,我几乎都不在刘家场度过。但是,我吃的食物很多时候仍然是从刘家场买过来的。对刘家场的眷恋,竟然更深的是眷恋所有熟悉的食物。刚开始来新江口的那些年,我几乎不知道到哪里去买菜,找不到我想要的那些食物。

后来,我知道了揭婶有一个女儿,有意思的是她的女儿就嫁在龙潭桥。有这样勤劳能干的母亲,又有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我想她女儿也应该跟她一样是个种地的能手。可是有人告诉我,她的女儿除了自己种一点菜园、自给自足外,几乎从不去菜场卖菜。想到再过几年,揭婶再也扛不动锄头了,我还能再去哪里买到这样的美食?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夏天快到了,过不了多久,梨瓜也该上市了。而我已离开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刘家场,我会想着念着揭婶的梨瓜,等到秋天,我又会愈发馋着揭婶的地瓜。

近几十年来,中国流动人口之多、流动空间之广,实在令人惊叹。在农村,大量青壮年远赴异乡,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剩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青壮年挣到钱后,有的心疼家人,不让老人再种地。有的在城里买房,一家老小直接进了城。农村出现了大量荒芜的土地,有地无人种,有房无人居。只有揭婶和那些年龄稍大的中年人,还能守着几亩薄田,种一地的希望。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很多离开家乡的游子,常常会思念家乡的美味。而我却能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一直享受着家乡的美味,能不能算得上幸运呢?很可惜我半生不曾出走,未曾经历过外面的繁华世界,也不曾尝过太多的美味。或许是没有离开家乡的缘故,我时常不能体会思念家乡的情感,骨子深处却依然有一份乡愁。现在,我离开了我的第二故乡——刘家场,也许这份乡愁会愈发浓烈。

守一方净土

——小镇人物(之三)

修鞋人是常能走进文学作品里的,在很多文学作品里,他们多置身于街角或小巷里。这个修鞋人却另辟蹊径,多年来,他的摊位一直摆在小镇的闹市区,刘家场最大的卖场东方超市对面,邮局大门的左侧。宽宽的门廊足以为他挡雨,却不能为他遮风。几十年如一日,他从来都不曾挪过窝。

修鞋的摊位是简陋的,多年来几乎也不见有换新的迹象。一台简易的类似缝纫机的机子,不大。上面挂有一个篓子,篓子里装着各样修鞋的小东西,剪刀、锥子、钳子、小锤子呀什么的,也散放着一些刚收的角票。老人家自己坐一个凳子,顺邮局办公楼的墙边摆着两个大小高低不一的凳子,那是供顾客坐的,可能因为用得时间太长,用得太苦,凳子已十分陈旧,早已看不清它们的原样,上面蒙着厚厚的几层布,也早已被磨得不成样子了。老人的右边横放着一个长条的凳子,看上去也极有年代感了。长凳的前方,放着一两双破旧的拖鞋,这是给顾客修鞋时换上的。修鞋人背后靠左边的墙角里堆着一些杂物,和一些待修的鞋,以及已经修好的顾客尚未取走的鞋。

他的右边大约十几米的地方也有两个固定的修鞋摊,那两个摊位几乎是露天的,除了行道树能遮一遮太阳外。遇上雨天,两位摊主也只能挪到他们身后临街商铺的檐下。这三个小摊都近在咫尺,横竖不超过五十米,三位摊主几乎不交言,大家各自做着自己的生意,倒也相安无事。只是那两家的生意远不如邮局门前的这位修鞋人生意好,因为他好像永远有干不完的活儿,有时甚至会出现顾客排队等候的现象。凡刘家场人谁家鞋子有了毛病,若看起来挺难修复的,别人多会来一句:“拿到邮局门口老头儿那去呀!”

老人说话文气,音量不高,面对来来往往的顾客,不分年龄,不论职业,他大多能跟人聊几句家常。我这人跟人交往时总是不大主动,常常只是出于礼节跟人唠几句,修鞋人却总能找到与我聊的话题。比如他姓文,他会跟我攀辈分,结果这一攀可真让他感到意外,原来我居然是他的前辈,修鞋人自此改口叫我姑奶奶了。本人姓文,贤字辈。其实在松滋碰到同姓文的人,我一般不会向人打听辈分什么的,因为十之八九我的辈分会高于别人。动辄听比我年长的人叫我幺幺、姑奶奶甚至公公,我还是会感觉到一点点难为情。每次我走到老人的摊点或者路过此处,老人总会亲热地叫一声“姑奶奶”。依松滋的规矩,我该叫修鞋人一声家门。

他会经常跟我聊起孩子的教育问题,老人家有一个外孙子,两年前在刘家场初级中学读书,比我女儿低一个年级,成绩还不错。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孩子常年住在外公家,老人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儿子,所以外孙子是他唯一的孙子。抚养和教育孩子的重任落在家门身上,家门跟一般家长显然是有区别的,他很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孩子的班主任恰好是我的好朋友,于是,每次我去修鞋,他总会聊起外孙子的各种情况,比如孩子的表现、成绩,怎样跟孩子对话,或者他也会很关心地打听一下我女儿的情况,这些都是我能与他聊得来的话题。家门并不是那种话特别多的人,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人,他却总能找到话题与人聊上几句,这一点让我特别佩服。其实聊天是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做服务行业的人,如果整天板着个脸,拒人以千里之外,无形中就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比如很多真正医术高明的医生,对待病人都很平易近人,病人因此会放下戒备心理,在相对轻松的交流中,医生会捕捉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对症下药,也大多能药到病除。老师教育学生亦是如此,放下身段,态度平和,与学生平等对话,自然会赢得学生的信任,这就是我常推崇的“育心”。心门打开,问题何愁解决不了?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老人家都能明白的道理,生活中很多人却不能正确面对,我想这也该是老人生意好的原因之一。

当然,做生意仅凭嘴巴一张也是不行的,手艺人最关键的还得有绝活。刘家场几家鞋子专卖店的老板,时不时会提着鞋子来找我这家门。大抵专卖店的鞋子,若问题严重自然会返回厂家,若是一般问题,老板们会十分信赖我这家门,所以家门成了各家的定点维修点。家门说话慢条斯理地,干活也是不紧不慢,俗话说慢工出细活,这话可一点不假。他边低着头干活,嘴里还边与顾客聊着。一双长年被胶水侵蚀的手,已基本看不清它本来的面目了,手的关节部位有些扭曲,有些变形。这双手不同于一般农民的手,不只有龟裂和老茧,更有被胶水腐蚀过的斑斑印痕。家门的腰间终年系着一条围裙,这围裙也是布满了胶水印,围裙因此变得硬硬的,失去了它本来的面目。家门一手托着鞋子,抵在围裙上。若是鞋子脱胶,他会用牙刷细细刷掉裂缝处的灰尘,再滴几滴胶水在裂缝处,然后用手使劲按住鞋子,大约半分钟后,鞋子便粘好了。几分钟后,花个一两元钱,顾客就可穿鞋走人。若是胶水粘不了的,他便会采取另一种方法。首先用刀子将鞋底外侧中间部分划出一道口子,口子不深,接下来他会用锥子当针,一针一线将鞋子缝好。缝鞋的线被用力扯进口子里后,恰好能被遮住,这样缝好后,不仅耐穿,看上去也美观。一针一线,针脚匀称,家门从来都是一板一眼,气定神闲。

当然,我去找家门,多是去换鞋掌。做鞋掌的材料其实就是橡胶,跟汽车轮胎的材质一样,耐磨。早先,家门有两种质量的橡胶片,换掌之前,他会明白告知你这两种材料的价格,比如几年前有一种是三元一对,一种是五元一对,顾客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我去了,家门往往会自己给我做了主:姑奶奶,您就换五元一对的吧,耐穿些。征得顾客同意后,家门就会拿着鞋在一大块橡胶片上上下左右比划几下,他这样做,无非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这材料,不浪费一点材料。接着把一只鞋按在那一大块橡胶片上,右手拿一支铅笔沿着鞋跟的边沿画出样子,然后剪下来。每天来换掌的鞋跟各式各样,家门却因为能精打细算,橡胶片几乎鲜少有浪费的。鞋掌依样剪好后,他开始处理旧的鞋掌,用钳子,使点脆劲和巧劲,将鞋掌取下来,将鞋跟用锉刀稍稍磨平。若有些顾客修鞋不及时,鞋跟磨偏了,家门还会细心地用一块薄薄的皮料粘在鞋跟的一边,目的是把鞋跟垫平。处理完毕后,他同样会把跟底磨一磨,再把剪好的鞋掌也稍稍磨一下。鞋跟底部和鞋掌磨一磨后,更利于用胶水粘上。他在鞋掌边沿涂上胶水后,将鞋掌与鞋跟对齐,“啪”一声粘上去,再用力按个半分钟。他会将鞋反放在一个支架上,支架上有个铁托,正好起一个支撑鞋子的作用。取鞋钉一至三枚,用小锤子将钉子钉在鞋跟底部,这样鞋掌便与鞋跟牢牢地结合在一起了。剩下的最后一道工序便是修剪了,无论有多忙,家门可从不会怠慢这最后一道工序。锋利的刀子沿鞋跟一点一点地削去鞋掌多余的部分,削几刀后,家门就拿眼端详几下,再继续削,好几分钟后,直至鞋掌与鞋跟完美地融为一体,穿在脚上,任你怎么也看不出鞋掌不是原配的。无论有多少人在旁边等着,他也不会有一丝马虎。旁边等着的人,心里是着急,但也更放心把鞋交给我家门了。我也曾看过别的匠人换的鞋掌,姑且不谈鞋掌是否耐磨,光看那鞋掌,毛毛剌剌的,一点也谈不上精致,好好的一双鞋,在人心里便大打了折扣,生生地让鞋子掉了价。别人五分钟可以完成一双鞋,他呢,至少也得十分钟以上。

现在,一双耐磨的鞋掌,在家门这里需要八元钱。若是拿到翰皇去,少不得二十元。单从价格上比,去找我家门错不了。若从质量上来比,也几乎没有两样。没有高昂的门面费用,没有高档的设备费用,仅凭一小摊,一手绝活,家门的坚守值得点个赞!

刘家场是个节奏较慢的山镇,中老年女子有的是时间,她们大多喜欢自己动手做拖鞋。色彩斑斓的毛线或制作拖鞋的专用线,她们或钩,或织,做成各样的拖鞋面,再买来各种拖鞋底。这时,她们会向修鞋人求助,因为把鞋面缝到鞋底上,真是需要技术和力气。有一段时间,我亲眼看到家门的小摊前堆放着好多袋半成品拖鞋,一袋里少说有五六双,多的差不多有十来双。生活在小镇,我也不能不受影响,前前后后自己也亲手弄了个一二十双拖鞋,自己家、两边老人家里的。有一次,因为急用,我实在等不了,只好找旁边的那个修鞋人帮忙缝拖鞋。呵,人家那可真是大家手笔,针脚粗大,走线不均,时间倒是快,差不多只用了不到我家门一半的时间,一双鞋子就算完工了。把两个修鞋人的作品放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差别,这更坚定了我以后修鞋“宁缺勿滥”的原则。

家门是个爱动脑的人,除了修鞋外,他会做的活儿还不少呢!记得他帮我修过包包,换过拉链。还帮我修过好多次伞,小到换一根骨架,大到换下整个伞骨。本来可以废弃的伞,经过家门一拾掇,旧貌焕新颜,怎么也能再用个几年。

春节前后,离乡的青壮年回到家乡,小镇里前后有一个月左右的沸腾与喧闹。还有每日晚饭后,那些爱锻炼的人们倾巢出动,掀起一个黄昏时分的小高潮。除了这两个时间段以外,小镇上曾经的繁华与热闹,都已渐行渐远。

宽宽的马路上,只有间或驶过的车子;空空的街道上,再也很少看到三五成群的人;一家家店面装了开,开了又关;曾经在这里工作、生活过的人,一拨拨地来,又一拨拨地离开……

日子如水一样流淌,我的家门几十年如一日,居闹市而不闹,只因守着一方净土。

续一世情缘

——小镇人物(之四)

小镇上有一个陪伴了我二十多年的人,从青春少女走到中年女子,我俩不是姐妹,却胜似亲姐妹。她是我的大姐,东北人,其实她家有姐妹五人,她排行老二,家里的姐妹们依了排行,都用东北话叫她“二”,她的妹妹们叫她二姐。她姓李,小镇上熟悉她的人都叫她李大姐。她属虎,有朋友干脆叫她老东或东北虎。我的朋友或亲戚们则都随我叫她大姐。

还记得那一年暑假,江南最炎热的日子,我宅在空调房里,看那些喜爱文字的女人们,欣赏她们温婉的文字,读她们的款款深情。鄂尔多斯也热吗?我亲爱的大姐在那里,是否还需要穿秋衣秋裤呢?工地上是没有网络的,我的大姐也是个电脑盲,她是否知道我在键盘上敲打思念?

前一年的同一天,也是江南少有的热,也是在空调房里,躺在床上,没有来由地突然非常想念她,拨打她的电话,却始终未通,担心和牵挂弥漫开来。那年年后,大姐要出远门了,和大哥一起,买了大货车,去北京,赚钱。为了我们联系方便,大姐没有换号,只是去移动办了一个手续,我陪她去的。而我却很少拨打她的号码,因为我知道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虽然常常地念着她,挂着她。一遍遍拨打,一次次没有回音。她换号了吗?她还好吗?如果她换号了,我又怎么找得到她?

电话终于通了,听到她那我熟悉的已不太纯正的东北话,我的眼泪不争气的出来了:“我以为你不理我了,我还以为找不到你了……”“怎么会呢?我们是姐妹呀!”是的,我们是没有血缘的姐妹,我们是不同世界里的人啊!原来他们已经离开北京,去了那个更遥远的地方,那个据说遍地是黄金的地方,那个东北的“宫帐守卫”——鄂尔多斯。大姐住的是帐篷,我的想象里应该很热吧?可是大姐说她穿的还是秋衣秋裤呢!江南——鄂尔多斯,到底有多远,远到在同样的日子里却拥有不同的季节?

大姐的家在东北,那个我没有去过,却早已耳熟能详的地方。那里冬天滴水成冰,大姐的小侄儿曾对我形容过那里的寒冷,他说有一次鼻子不小心碰到了大门上的锁,结果鼻子竟被粘住了,小孩子的鼻涕一出来就结成了冰。他们吃猪肉炖粉条,吃大白菜,喜欢大葱蘸了大酱吃,还会在除夕那天包上满满一大缸水饺,直接放在院子这个天然的大冰箱里,新年的那段日子就吃这个。冻梨,又叫冻秋梨,是他们津津乐道的食物,其实就是将普通白梨放在院子里冰冻变成乌黑色,洗净之后,就能吃了。食用时,将冻梨置凉水中浸泡,待化透后捞出可食。冻梨的特点是口感脆,对于喜好饮酒的人来说,酒后能吃上个冻梨,既解酒,又助消化。冬天太漫长,夜晚也漫长,一大堆人坐在炕上唠嗑,大姐满脑子的掌故或许就源于那些漫漫长夜吧?大哥那时在大姐的家乡当兵,他在那个远离家乡的地方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后来大姐嫁了大哥,随大哥来了湖北,来了这个小小的山镇,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了。

大姐的儿子前后两次做了我的学生,一次是刚上幼儿园,一次是上小学一年级,我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孩子长得很可爱,一口夹杂着东北话的普通话,在生活在小镇的孩子们中很是打眼的。没有来由地我很喜欢这个倔强的孩子,孩子刚上幼儿园时居然有半个多月不坐在指定的位置,而是每天席地而坐,哭闹不已,苦累了就趴在桌上睡。老师们想了很多办法,想让他尽快融入到班集体,一直折腾到没辙。有那么一天,我给孩子们讲故事,他竟然停止了哭闹,仰起小脸专注地听了起来,我轻轻走过去,牵着他的手,走到他的座位边,从此孩子再也没有哭闹过。至今还记得他给我们朗诵那首著名的《沁园春·雪》,还有陆游的《钗头凤》时,小脑袋一摇一晃的样子仿佛就在昨日。

就这样我跟大姐熟络起来,我很喜欢听她那夹杂东北味的普通话,我叫她大姐。大姐在这边没有亲人,而我也没有姐妹,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竟然惺惺相惜,于是经常去她家蹭饭吃,还有我的那些同事和朋友们,大家都喜欢这个心直口快的人,都跟着我叫她大姐。一个来自东北的人居然会烧非常接近我们湖北口味的菜,也难怪她能千里迢迢嫁了大哥,只不过她的菜更有创意。她会用肥肉烧茄子,那茄子是不用刀切的,她说动刀后会有铁腥味,直接用手撕成块状,先把肥肉和花椒入锅翻炒出油,接着把茄子放进去翻炒,加入大把大蒜和豆瓣继续翻炒,然后加入少量的水焖一会儿,撒上葱花,那股扑鼻的浓香直钻你而来。大姐知道我爱吃鱼,每每我去时,就会买上几条活蹦乱跳的鲫鱼,洗净后宰了,直接入锅做成豆瓣鲫鱼,这道菜后来成了她家的家常菜。有时她会买一只土鸡,做成火锅,两人酒足饭饱后还不愿下桌,一人拿了一只鸡脚,一边聊天,一边美美地细细地啃着……更多时间里,大姐会包纯正的东北饺子让我尝鲜,而且每次的馅儿都是不同的,她灵活地擀着面皮,灵巧地捏弄出好看的饺子。她做的食物,绝非那种品相很好的,但于我来说总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在里面,因为我独享了她的关爱。

那时她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住在东风工具厂废弃的房子里,那一栋栋红砖房子写满岁月的沧桑。我们两个人一起做饭吃,一起带维夫玩,一起聊天,仿佛永远有说不完的话,月夜里,两个人坐在阳台上彻夜长谈,惹得大哥笑我们两人有问题,很多时候女人之间的友情男人是不懂的。她的辛酸她的苦,她的家乡她的亲人,我的失落我的痛,我的学生我的看不见的未来,都是我们谈不完的话题。那时身边的好友一个个伴得如意郎君,只有我好像被岁月遗忘了,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大姐很着急,总是要我把自己嫁出去,很多时候我只是淡然一笑。大姐和大哥早已把我当做亲人了,她开始为我物色对象。缘分这个东西真的是不可捉摸,我敬爱大姐和大哥,但是与他们介绍的人却是无缘。

大姐认了我母亲做干妈,她给我母亲织毛衣,陪我母亲去菜地摘菜,她说有母亲在身边真好!而我的母亲也当了她是亲人,每次他们去了,总要住上几天,临走还要捎带一只鸡,或者一块肉,抑或是一壶自家压榨的菜籽油。大姐东北的姐妹们来了,也必去我娘家走走。她的三妹我叫她三姐,人在广东,却在湖北这个小镇上买了房。三姐的两个双胞胎儿子也从东北转到这里读小学,读初中,直到读完高中才去了南方。三姐每年春节都会回湖北与我们小聚,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后来三姐因为忙,没怎么回来了,大姐就搬到了三姐买的房子里,这里临河,还外带一个院子,院子里有石榴树,有桂花树,有草莓,还有几畦菜园。很多日子里,我们坐在小院里,晒太阳,聊天,嗑瓜子,包饺子。

大姐曾经调侃我为人处世就像是手中的一块馒头,你捏,我就瘪,你放,我就慢慢复原。而她呢?典型的东北人,大嗓门,大直肠子,有时得罪了别人还不知是怎么回事。一个操异地口音的女子在湖北的这个小山镇生活,刚来时,可没少受骗,连卖小菜的也会多收她几毛钱。可是为了生存,她一日日变得精明了,并且很快融入到山镇的生活,口音里也有了几句我们这边典型的方言。她卖衣服,开餐馆,做保险,卖瓦,一直做到我们这边的一种琉璃瓦的销售经理,老板给她的销售区域不是湖北,而是另一个她更陌生的市场——湖南。用大姐自己的话说全是做人的关系,需要的是人脉,而她,这个异乡的女子缺的就是人脉呀!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一个女人素面朝天,斜背着一个破旧的包,包里装着她经常要吃的药,押着一辆货车,拖着满满一车琉璃瓦,穿行于湖南湖北的乡间土路上,操着南腔北调的话,和那些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打交道,只是为了生活!每每想到这幅画面时,眼泪就会忍不住流下来……

因为忙碌,因为疲于奔命,而疏于对儿子的管教,那个聪明的维夫变了,很会花钱,不愿读书,高一读完就辍学了。年少的他以为南方遍地是钱,他可以随地捡,在母亲的泪眼婆娑中他去了南方。出去一年后,他终于知道了锅是铁打的,他想回头,大姐让他给我电话,让他自己找我,在我家先生的努力下,孩子得以重返校园,最后考了大学。销售琉璃瓦的市场已经越来越小,大哥内退只能每月拿千余元的生活费,儿子上大学需要大把的钱,大姐必须要挣钱。五十岁的大哥开始学驾照,两个中年人背井离乡,去了北方。

年,大姐听说我在城里买了房,她沉默了良久,眼泪出来了:“我这里还有两万块钱,你需要就拿去吧!”我知道她为什么流泪,只因为希望我们能长相厮守,我不会拿她的钱,那钱,很有分量;那钱,是她所有的积蓄。我们曾说好:老了,一起去乡间买房,一起种菜,一起聊天,一起老去。可是他们去了东北,我曾问过她:你们,还会回来吗?我怕她留在东北,留在那个她永远牵挂的地方!她说:会的,我的家在这里!

挂掉电话,泪眼朦肬。大姐家的小院里,想必石榴已经含笑枝头,桂花也快吐芳了吧?那几畦菜园是否还鲜活?那在外漂泊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回还?阿弥陀佛,我在千里之外想着鄂尔多斯,念着鄂尔多斯,希望鄂尔多斯真的黄金遍地,真的能眷顾我的大姐,让他们早点回来吧!

鄂尔多斯终究成为天方夜谈,它完成了自己的传奇,走下了神坛,它没有眷顾我病中的大姐。大姐回到了湖北的这个小镇,我们又能天天腻在一起了。每个黄昏,我们坚持走路,爬山,聊天,拍照。没有霓虹闪烁,没有车水马龙,我们在山路上散步,看鸟儿在我们眼前飞过鸣叫,不知名的花朵向我们点头微笑,渴了掬一捧山泉水喝,饿了有满树的杏、桃、李子和桔子,累了有山岩可坐、可靠……岁月静好,仿佛重回当年。漫漫岁月,这一世的情缘还能继续书写,一切刚刚好。

一座小镇,伴我三十年,早已深深溶入我的骨血。小镇,以最大的宽容揽我入怀。在这一方净土,我可以放慢生活的脚步,触摸时间的纹路。如今,我虽不得不离她而去,可是我却从不后悔将三十年的岁月交付与她。

文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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