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藏东人社昌都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大学本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8、优先招录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拟招聘15人(含1名队长、原经开区10名政府专职队员需与其余报名人员公平竞争,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马草坝政府专职消防队 拟招聘10人(含1名队长、2名班长兼驾驶员、2名兼职修理员)。 (三)消防文员 拟招聘4人(1名纪检审计人员、2名后勤财务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其中纪检审计人员和后勤财务人员应具有审计、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年4月21日在“藏东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