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为民办事增情谊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救助金的司法救助,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传递司法温暖,展现人文关怀。江达法院一直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案情 年10月8日在江达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申请人嘎某与被执行人拥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达成协议,其子女巴某和仁某由申请人嘎某抚养,被执行人拥某承诺支付抚养费共计(大写:拾伍万元整),并约定分期支付,即每年支付(伍万元整),然而到了协议书规定履行之日被执行人拥某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据执行干警调查到,拥某平时靠打零工度日,为低保贫困户,困顿情况显而易见,不具有赔偿能力,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得赔偿。而同时,申请执行人嘎某上有老人下有两个子女需要抚养,为建档立卡户,绝大部分收入全靠嘎某在外打工维持生计,且经过多次索要无果后,嘎某一家对生活的失去希望。 为及时缓解嘎某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案件承办人积极联系嘎某,告知嘎某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年4月6日,经过相关审批流程,江达法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向嘎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7万元。 近年来,江达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dazx.com/jdjd/7834.html |